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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三中的高考成绩
24年来,伊宁市三中在高考中连年遥遥领先。2004年高考上线率为99.01%,全疆排名第三。
2005年高考上线率为99.45%,共计1700多名学生被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重点名校录取。
2006年上线率99.31%,荣摘了“伊犁州理科状元”的桂冠。
2007年高考上线率99.7%,再次名列全州之首。
2008年高考上线率99.67%,重本率40%。王茜茜同学获得伊犁州文科状元,成绩名列全疆第五。宋明君同学获得全州理科状元.,今年共有三人被北京大学录取。
2010年高考伊宁市三中独占鳌头,独揽汉语言文、理,双语理科,民考汉理科第一名。李延宁以597分稳居河谷汉语言文科第一(高出一本分数线112分);考生孙旭东以689分的高分获汉语言理科第一名,民考汉理科考生菲尔顿以673分(含50分加分)的成绩获民考汉理科第一名;双语班理科考生迪丽达尔以626分(含50分加分)的成绩获得双语理科第一名。
2014年伊宁三中高考再创佳绩,600分以上的学生共63人,有724人上重本线,占总人数的60.7%;有1014人上二本线,占总人数的85.2%。
2015年多力岗同学710分夺得全疆理科民考汉状元;乔燊同学660分夺得伊犁州汉考汉理科状元;叶柳同学618分夺得伊犁州汉考汉文科状元;多力岗、海那尔和阿妍分别获得伊犁州民考汉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维努拉阿地力同学614分夺得伊犁州文科民考汉状元。

新疆伊犁高考时间
2023年6月7-9日。根据新疆伊犁2023年高考时间表可知,新疆伊犁高考时间为2023年6月7-9日,通常来说,每年高考时间是一致的,新疆高考6月7日考试科目是语文和数学;6月8日考试科目是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安排在外语笔试前进行考试,然后6月9日是新疆的民族语文考试。

新疆: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大学。学校代码(国标):10764。
第三条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学校性质:伊犁师范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伊犁师范大学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往届民
语言学生增加一年预科)。
第六条伊犁师范大学招收的本科层次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伊犁师范大学与
南京大学 联合培养的
应用物理学专业(培养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在本科一批次录取,学生在伊犁师范大学就读,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学籍注册,期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大学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 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纪委监察、各学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并定期调整,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巡视学校考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伊犁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批准,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在当年《招生与考试》上。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报考
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疆外考生获得本省舞蹈学专业统考合格证即可)。
第十四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达到合格线。
第四章新生录取
第十五条伊犁师范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本科第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第二批次。
第十六条伊犁师范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伊犁师范大学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在此范围内,由学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疆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疆内完成。
第十八条报考单科成绩要求:
1.
英语、
翻译专业:普通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0分;
2.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5分,单列类(应试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50分,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往届民语言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
3.
应用统计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0分;
4.
小学教育(培养方向为理科方向)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5分,单列类(应试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5.
化学、
应用化学、
材料化学、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6.舞蹈学、
音乐学、
美术学专业: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各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折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折合总分=术科考试(校考或统考)成绩×0.6+高考文化课总分×0.4;
7.
音乐表演、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绘画专业: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各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考试(统考)成绩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
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除英语、翻译专业外,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除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为“大学
俄语”,其余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第二十一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伊犁师范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应试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录取;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录取;
报考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或往届民语言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录取;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3”模式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考生与应届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四条学费收取标准:
英语、俄语、翻译专业38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33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文史类专业31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3500元/生·学年。与南京大学 联合培养学生执行伊犁师范大学收费标准。若自治区有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标准为主。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生工作部(处)书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往届民语言考生进校后须进行一年预科。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国语水平测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进入相应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于2021年3月26日由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开始执行,后逐年修订,由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伊犁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8129389、8136029
传真:0999-8136136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电子信箱:ysdzs@ylnu.edu.cn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编:835000
招生咨询QQ群:1002045961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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