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爱好网小编整理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浙江:温州医科大学关于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相关通知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浙江:温州医科大学关于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相关通知
一、研究生档案
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根据各学院《调人事档案通知书》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档案机要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招办转(拟录取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并标明档案所属人姓名。档案到达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硕博连读和本校应届生由研究生院统一调档。
二、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通过教育部审核之后,我校预计于7月中旬通过邮政EMS方式或考生自取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请关注网页通知。《录取通知书》寄发信息默认为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多条报名信息的以最后一条报名信息的通讯地址为准)。通讯地址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以及硕博连读的拟录取考生默认为自取方式。
考生如需修改《录取通知书》收取信息,请于7月9日23:30前通过钉钉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修改,每名拟录取考生限填一次,请谨慎填写。非拟录取考生本人实名认证的钉钉账号填写无效。
三、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77-86689855)
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可迁可不迁。但户口迁移必须在入学时办理,其他时间一律不再办理,请慎重考虑。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户口迁往地址:请务必填写“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医科大学”。详细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西路82号。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一致。
3.《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各项内容,字迹清楚,无身份证号码的一律不予迁入,《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印章。
4.户口迁到学校的新生,落户时本人务必到指定派出所(具体地址另行通知)采集指纹和拍照,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接收档案的老师)
党员必须转移党组织关系。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按照调档地址邮寄。
(一)浙江省内考生党组织关系转接一律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发起。创新创业
教育学院和卓越中心转至“温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台州医院转至“浙江省台州医院党委”,其他拟录取考生转至“温州医科大学XX学院党委”,不需要纸质介绍信。
(二)浙江省外考生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上交。
浙江省外考生介绍信填写方式:抬头填写“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台州医院拟录取考生填写“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去向填写拟录取学院名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卓越中心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
(三)注意事项
1.省内外的划分是以现在党组织归属地划分,不以生源情况划分。
2.本校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方法同浙江省内考生。
五、团组织关系转移(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接收档案的老师)
团员需转移团组织关系,在原毕业院校办理团员组织转出手续,入校后办理关系转入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第二批、第三批拟录取的考生需将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2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根据学院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最晚7月12日前)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至少含胸部透 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检查)邮寄至拟录取学院(已邮寄的考生无需重复邮寄)。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个人体检的需交近三个月体检报告原件。
(三)入学报到注意事项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爱好网
考研频道我从官方网站转载《2014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院名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国标代码为13284),上级主管部门是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现设茶山校区、学院路校区。茶山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内,学院路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82号。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工作。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
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及计划
第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三至第六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学院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
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100分及以上。
第十三条 学院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惯用左手的考生,医学类专业不招色觉异常的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是按新型模式办学的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缴费上学,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的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条 学院对录取的全体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网址:
2、招生咨询电话:0577-86682000,86689885
3、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25035
4、电子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院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遵照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值得读吗?
值得读。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是专业硕士,学员要在期限内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参加招生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方可参加该校的课程学习。具体的报考流程如下:
首先学员在温州医科大学的招生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进行报名,根据报名网页的提示,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并支付报名的费用。其次学员根据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网报信息的现场确认,信息确认无误后,届时参加招生考试。
考试有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获得温州医科大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最后学员在该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学手续的办理。学员在温州医科大学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完成专业计划的全部学习任务,达到证书授予的条件,即可获得该校颁发的双证。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直属的、浙江省和温州市共建的正规公办大学。
以上就是对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流程的介绍,有报考意向的学员,根据上述的流程完成报考。学员在温州医科大学获得的双证是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证书的含金量比较高,受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可用于报考公务员、职称评审、积分落户等。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的问题,您可以关注我们,掌握最新政策信息。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放网申报名中。温州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预报名地址:
以上就是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浙江:温州医科大学关于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相关通知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爱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