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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 申请北大免试研究生

2023-09-05 20:39:47 | 爱好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1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
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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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 申请北大免试研究生

申请北大免试研究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北京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1份;

3、北京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写好申请人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的信封3个;

8、如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母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根据北京大学本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本系硕(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如上1、2、6三项各一份,外校同学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同学须向所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1)有意者请访问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_ss.html )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10年9月2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为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0年10月上旬补交。

2)申请免试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的同学,请按照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和选拔办法申请。

3)除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外,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我校部分学院(系、所、中心)继续面向全国重点大学,公开选拔部分能够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本科起点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下同)。不占用申请人所在母校的推荐免试名额,申请条件及办法同上。各院系接收直博生人数请见北京大学201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4)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医学部下属各院系免试生的同学,请将相关材料直接寄往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政编码为100083,联系电话为(010)82802338。

5)为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我校将开通北京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除按照以上要求向院系提交各项申请材料外,还需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具体安排请见网站的有关通知。

2、经各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0年9月下旬之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参加差额复试。

3、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本科起点推荐免试直博生,须按照我校应试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初取公示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取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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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校本部)

一、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及程序将于10月下旬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发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名费200元。

(三)、选拔方式

1、考试制入学选拔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四个步骤。

(1)申请

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并在2014年2月21日前,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②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④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⑤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⑦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⑧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各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

(2)初试

①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

②考试地点:北京大学

③考试科目: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

(3)复试

①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②复试由招生院系安排,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③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④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待确定后通知。

2、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分为申请、考核两个步骤。

⑴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博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直博生”按照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各院系接收“直博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⑵本校在读硕士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⑶我校部分院系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考试模式改革方式,接收其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申请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报名考试的相关条件、办法进行申请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另外强调学生需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经院系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面试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试行的院系有:生命科学学院、心理学系、哲学系、光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工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子医学所等。申请者请注意相关院系发布的具体要求,可直接咨询相关招生院系。

(四)、录取

对于以上采用不同方式考核的考生,复试不及格、考核未通过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及格、考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考核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

三、指导教师

请参阅各院系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四、健康检查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生除院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六、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七、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奖学金:

为支持优秀学生完成博士学业,北京大学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学金数额均可满足学费和生活费,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可以免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奖学金有关说明:

1、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吸引、选拔和资助拔尖创新研究生生源攻读北京大学博士学位,从事高水平基础科学研究。奖学金年限为基本学习年限。

2、学业奖学金由各学院(系、所、中心)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和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享受奖学金,并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

4、按特别说明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其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不设奖学金。

5、北京大学博士生(除上述3、4条外)的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6、除奖学金外,各院系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7、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页(网址: )。

八、学生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和北京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同学,学校可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及学籍等。

十、招生咨询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_bs.html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电子邮件:renzhong@pku.edu.cn和zsyjs@mail.bjmu.edu.cn(医学部)。

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十一、其他事项

1、2014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生,交叉学科情况介绍详见《2014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

2、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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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考研接收推免保送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考研接收推免保送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类别
1.硕士研究生(需占用母校的推荐免试名额)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不需占用母校推荐免试名额)
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和名额请查阅《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 www.bjmu.edu.cn →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招生简章查看。
四、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2.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
3.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
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7.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3年10月上旬面试时补交。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另一份为复印件,其中第6、7项只装订在复印件中。
五、申请办法
1. 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 ),进入“表格下载”,下载申请表格。于2013年9月2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一式两份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3年9月下旬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
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硕士生网上报名,并到所在母校指定的硕士生报考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本科起点推荐免试直博生,须按照我校应试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和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医学部有关规定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按比例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两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七、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
推免直博生在资格考试(入学2-3年)前按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10000元/学年/生。
八、奖学金和助学金
1.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标准如下:

推免直博生在资格考试(入学2-3年)前享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通过资格考试后享受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动态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研究生可获得助学金。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九、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5. 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者,入学前必须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十、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 www.bjmu.edu.cn →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有关信息等。
2.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3.考生请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十一、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爱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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