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有哪些专业?那些专业相较于其它高校比较有竞争优势?求解答。。。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爱好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有哪些专业?那些专业相较于其它高校比较有竞争优势?求解答。。。
法大当然是
法学比较有优势咯,政治学次之、
社会学再次之,其他专业貌似都不咋的啦!法大法学专业的介绍遍地都是,可以上网去看看,重点给你介绍一下 政治学方面的专业吧: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是中国政法大学法科强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非法学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排头兵与孵化器,目前已成为国内政治学、公共管理和国际关系学科领域的一方重镇。
政管学院至今已走过了二十一年历程,但其学术积淀和办学经历却有五十余年的历史,学院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积累时期(1952—1985)。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是由原
北京大学的法律系、政治系,原
清华大学的政治系,原燕京大学政治学和原辅仁大学社会学系的部分师生为主体组建而成的。成立之初,我校聚集了一大批政治学者和教师,其中比较著名的学者有来自北京大学的钱端升、楼邦彦、吴恩裕、龚祥瑞,来自清华大学的曾炳均、杜汝辑等人,这些杰出人才为政治学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人力资源。1959年学校在法律专业外增设政治理论教育专业,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之初,组建了马列基础理论部,负责全校政治公共课教学。正因为有如上教学、科研队伍的存在和学术积累,所以我校于1983年在全国政治学恢复之初就早于很多学校拥有了政治学理论硕士点。
第二阶段是初创时期(1985—1988)。1985年,学校进行教学体制改革,正式成立了法律系、经济法系和政治系,从而标志着我院(系)的诞生。新成立的政治系由刘圣恩担任首任系主任,设置了政治学与政治教育两个专业,成立了
哲学、政治
经济学、中共党史、
国际政治、政治学、
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七个教研室。在此时期,云光教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学理论方面,杜汝辑先生在西方政治哲学研究方面,为我校政治学学科建设和学术地位的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培养了我校第一批政治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形成了我校在当代中国政治学理论研究和西方政治思想与文化研究的两大特色。
第三阶段是稳步发展时期(1988—1998)。1988年第二届系领导班子在常绍舜系主任的带领下,调整了专业方向,1989年将“政治教育专业”改为“行政管理专业”,1995年又新设企业管理专业,并将政治系就此更名为“政治与管理系”。
第四个阶段是跨越式发展时期(1998至今)。1999年11月,学校决定撤系建院,成立了政治与管理学院,由张桂琳教授担任院长,马列主义基础理论部挂靠在学院。学院下设政治学、行政管理、
工商管理三个专业,并确立了“务实、自强、兼容、创新”的院训和办学理念。2002年6月,学校原教学建制重组为12个教学单位,成立了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由朱维究教授担任院长。学院开设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四个本科专业,至此,学院成为横跨政治学、管理学两个门类的综合性学院。2005年6月,第五届院领导班子产生,由蔡拓担任院长,学院的各项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目前由副校长张桂琳兼任院长。
政管学院是我校非法学学科、专业和学院的孵化器。学院及其前身政治系、政治与管理学院先后创办了6个本科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政治教育(1985)、行政管理(1989)、工商管理(1995)、国际政治(2002)、公共事业管理(2002);孵化和发展出4个学院:政管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马列学院。对改变我校法学学科专业的单一型,形成多学科性大学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学院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形成了与国家政治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公共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密切关联度的学科体系和专业布局。形成了从本科生、研究生到博士后多层次、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20余年来学院先后向社会输送毕业生3000余人,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政府管理与社会服务的骨干力量,涌现了佟丽华、夏华等多位具有全国性影响的优秀人才。目前在校本科生 860余人,硕士研究生240余人,博士生 30余人,在站博士后3人,MPA 专业硕士生100余名。
学院拥有4个本科专业、8个硕士点、2个博士点和1个博士后流动站。即拥有政治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和国际政治4个本科专业;拥有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际关系、国际政治、
外交学、
科学社会主义、行政管理7个硕士点和公共管理硕士( MPA )授予权;拥有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专业2个博士点及政治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拥有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1998年政治学理论学科被确定为司法部重点学科。
学院下设政治学研究所、行政管理研究所、国际政治研究所和公共管理教研室等4个教研实体。设有政治文化与政治文明建设研究所和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2个在编科研机构和4个非在编科研机构。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较高、以中青年为主、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职教师5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人、教授17人,12位教师具有海外教育、学术背景,其中富布赖特高访学者1人。学院中担任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政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副会长各1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1人。国务院参事1人,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2人,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北京市教学名师1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1人,北京市优秀教师3人,北京市先进师德标兵1人。
学院经过多年的积累,在中外政治思想与政治文化、公共治理与政府改革,全球化与国际关系等领域形成了三支教研团队和研究特色,并取得可观的研究成果。2001 年以来,我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2项,省部级项目 10余项 ,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
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项目1项,国家精品课程1门,与福特基金会、欧盟、全球环境研究所国际合作项目 3 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世界经济与政治》等著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撰写出版学术著作 30 余部(含合著),其中两项科研成果获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
学院的发展目标定位为:秉持人才兴院、学科强院、兼容发展战略,在十余年内把学院建成学术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居于国内前列、拥有一定国际影响、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学院,成为全国政治学科与公共管理学科人才培养、教学与研究的重镇,成为全国政治文明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
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精神,具有政治学-管理学-法学复合型知识结构,具有较强政治分析能力和公共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人才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公共管理机构及公共服务机构。
该专业在同类院校间的优势
行政管理专业是每年的十大热门报考专业之一。作为公共管理这个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行政管理专业拥有以中国政法大学校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博导)为首的众多优秀教师,包括刘俊生教授(博导)、潘小娟教授(博导)、马建川教授。另外还有十几位拥有北大、人大、上海交大、南开等国内名校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导师,(李程伟、胡叔宝、翟校义均为北大博士;鲁照旺为南开博士;吕芳为清华博士后;王明杰为人大博士后),另外还有留学英国(李环)、 日本(孙晓冬)的优秀教师。各位老师科研项目较多,而且待学生和蔼亲切,是理想的选择。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的报考条件
法硕即法律硕士(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制2年.报考: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专业是指法律类14门主要功课加上一些法律辅助课程。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
知识产权法。外加证据规则等等。 法律硕士培养的法律应用方面人才,法学硕士注重培养的是法学理论性人才,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法律硕士强调应用性、实践性。法学硕士强调的是理论研究。法律硕士不分专业,一般不设导师,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注重实践和应用,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 学法律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不然你学到法律博士都没用,不管是什么学校出来的,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你就没有从事司法工作的资格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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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 030180法律硕士 考试科目 :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招生人数:200人,含法庭科学方向30人专业、研究方向:01不区分研究方向 02法庭科学 另:中国政法大学网址: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网:
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及考试详见:(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22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www.chinayz.com.cn
)

本科是学管理的,研究生想考法学。想请问我可以考法学硕士(学术型)吗?注意不是法律硕士哦。
可以考,当然你要有足够的自信以及足够的准备,毕竟很多报考法学硕士的人有了4年的法律学习经历。
法律硕士无所谓什么歧视。看你将来的目的
如果计划从事纯法律学术研究,法学硕士有点科班的感觉
但,毕竟看能力
至于好或者不好, 看你自己的目的
补充人大的招生简章,不好意思,是从中国政法大学下载的,作为参考,可以不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招生简章
一、法学硕士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法学硕士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法学硕士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法学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法学硕士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法学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法学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法学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法学硕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根据教育部和我校规定,同等学力法学硕士考生在参加复试时:
(1)(不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本人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的论文2篇原件及复印件。
(2)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待到复试时通知法学硕士考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部分法学专业(包括法学院军事法学专业、民商经济法学院各法学专业和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
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我校录取时,只从参加“法律法学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四)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今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名额拟占招生计划的30%。各专业实际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10月中下旬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法学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我校要求直接到我校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往届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2、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3、复试报到时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法学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二、法学硕士报名
(一)网上报名:200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见我校200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照片采集。
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及程序见我校200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本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我校规定统考生报名的时间和办法到我校确认。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三、法学硕士培养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法学硕士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法学硕士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及具体安排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
俄语、
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及代码、参考书目见附件1。
3、西藏单独考试有关事项及考试科目、代码、参考书目见附件2。
4、“法律法学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参考书目见附件3)。
5、根据《教育部关于2008年改革全国法学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教学厅【2007】5号)文件精神,2009年
教育学、
历史学、医学等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我校已对相关专业初试科目做相应调整,详见《2009年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法学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到我校参加考试。
(五)法学硕士复试
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发放复试通知书时予以公布。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通知书中予以说明。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教育部依据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法学硕士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我校自定并公布。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法律法学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9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法学硕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2009年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计划内招生名额(公费)约占招生总规模的60%。
参加统考、“法学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法学硕士,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法学硕士。
2009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15名。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法学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法学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对于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应由本人和用人单位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协商,录取前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法学硕士生合同书。自筹经费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法学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法学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法学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我校法学硕士生培养实行各研究所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培养制度。法学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可为2—4年,均为全日制。2008年自筹经费法学硕士研究生学费为9000元/年,委培法学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年,住宿费均为900元/年。2009年收费标准待定。被我校录取的定向培养、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发放普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
(四)考生有关材料发放方式
1、北京地区考生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外埠地区考生准考证由我办寄发本人。
2、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和复试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行从网上查询、下载或打印。
3、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由我办寄发本人。
4、其他通知在网上公布,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有关材料发放的具体通知将在我办网站上公布
(五)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法学硕士课程学习。
法学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法学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六)现役军人报考法学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附件1: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代码(不含援藏计划)、参考书目
(1)单独考试考生应试政治理论(代码为:111),参考书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2)单独考试考生考试科目外语语种只限英语(代码为:211),参考书目:《在职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3)单独考试其他两门业务课参见所报专业考试科目栏中代码。
附件2:我校法学(仅指专业代码前4位为0301,不含法律硕士专业)各专业共为地处西藏地区的单位定向培养法学硕士生10名(简称援藏计划)。实行单独考试。选拔、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由西藏自治区组织部及教育厅制定。考试科目:政治(代码:111)、英语(代码:211)、基础课(代码:690,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专业基础课(代码:890,包括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含邢诉、民诉))。考试科目中的政治理论课、英语实行8所大学联考,参考书目由命题单位确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主单独命题,参考书目见《2009年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参考书目》中相关考试用书。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2009年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附件3:法律硕士专业参考书:《2009年全国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考试指南(第八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本)。
注:本目录提供的参考书目,我校教材供应中心提供邮购服务,具体事项请与我校教材供应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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